(二)稳步实施农村地区新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试点。各级银行业监管机构要组织对全省农村金融服务的充分性进行调查研究,并编制我省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布状况地图,为各类资本进入农村地区提供信息参考。积极争取我省尽早列入中国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试点省份,以鼓励在农村地区设立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股份制村镇银行,鼓励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发起设立社区性、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农村资金互助社,鼓励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公司,促进农村金融竞争,提高农村金融效率。
(三)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参与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我省农业银行分支机构要在推进股份制改革中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认真落实“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市场定位,发挥人员、网点及技术等方面优势,贴近城乡市场,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有效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其他商业银行要稳定在县及县以下地区的现有机构网点,适当增加贷款和汇兑服务。商业银行在大中城市增设支行或分理处原则上应在县域同时增设1家服务网点。我省邮政储蓄机构要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尽快组建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根据“三农”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目标市场,充分发挥邮政储蓄网络优势,构建邮政储蓄资金对农村地区的有效信贷供给和资金回流机制。
(四)改进政策性银行支农功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要进一步完善支农信贷职能,努力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加快形成以粮油购销储信贷业务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农业小企业、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和农业开发性中长期信贷业务为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三条特色农业产业带、四大主导产业和九大重点特色产品,稳步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流转粮油贷款、加工企业贷款等成熟商业性贷款品种,全面推广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科技贷款等试点品种,积极尝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等新品种,不断拓宽业务范围、丰富贷款品种、增强支农力度。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要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行商业化运作,继续拓展中长期金融业务,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县域资金投放力度,重点投向农村的公路、水利、通信、电网、清洁能源等基础设施以及小城镇建设等,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进出口银行福州代表处要根据我省大宗农产品出口的特点,选择省内部分重点农产品出口企业,运用农产品出口卖方信贷等信用手段,支持农产品出口创汇,并大力支持有条件的涉农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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