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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旅游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旅游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并旅发[2007]16号)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太原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请各处室、各单位认真学习并做好清产核资登记工作。

  一、资产清查的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2、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3、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部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清产核资组织领导机构

  按照清理工作的要求,局建立由财务、纪检、人事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下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清查领导组:

  组 长:马 志

  副组长:牛庆扬、赵金英、张耀民、黄道义、李晓玉

  成 员:王少华、张 莹、任健儒、刘小平、黄建宏、赵春良、张树隆、王秉福、崔红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一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二是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三是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少华

  办公室副主任:张贵河、乔蔚寅

  资产清查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资产清查工作具体组织和实施。一是拟定资产清查的有关文件;二是组织并监督、检查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三是对资产清查、清理出的问题,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四是汇报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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