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建省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7]10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建省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07年纠风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2007年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为己任,突出纠风重点;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要求,强化工作举措;以密切联系群众为目的,创新纠风载体;以有效进行源头防治为目标,完善长效机制;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务求纠风防风实效。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纠风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证。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责任,突出重点,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要全面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纠风部门要根据群众反映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选择地对重点部门进行督导。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活动,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经济管理部门切实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公共服务行业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以民主评议为载体,按照省政府纠风办印发的《福建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开展、重点督查,规范和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要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其它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凡群众急需又有条件解决的合理诉求,都要限期予以解决;凡发现不正之风苗头,都要坚决予以纠正并防止蔓延成风;凡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都必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创新载体,积极拓展“政风行风热线”的作用和功能,在省级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完善举报投诉机制,逐步建立举报、投诉、查处、整改、评价体系和通报制度。要加大政风行风建设的宣传力度,在全省营造纠风工作、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