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按照《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209号)的要求,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专项行动,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依法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坚决打击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加强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疫苗、检验试剂、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注)器具、植入、介入材料等医疗器械、以及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监管;以整治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加大边远山区及与周边省份接壤地区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按照“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和要求,扩大覆盖面,力争年内有70%以上的县(市)达到“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重点组织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多渠道、多途径培训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企业管理人员,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意识。认真贯彻《2007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加大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环节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强鞋类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鼓励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企业积极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建设,完善与保护知识产权重点企业的定期沟通协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保知办。
(四)严厉打击传销。认真实施《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密监控网上传销。开展无传销社区(镇、村)和学校活动,教育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主动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协同整治的局面和高压打击态势。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牵头单位: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