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吴县中学、文昌中学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苏州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吴县中学、文昌中学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苏价费字[2006]188号、苏财综字[2006]44号)


吴县中学、文昌中学:

  你们校“关于核定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

  根据省有关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对学生住宿的资金投入。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

  二、本批复自2006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请执收单位接文后到所属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