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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吴县中学、文昌中学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苏州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吴县中学、文昌中学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苏价费字[2006]188号、苏财综字[2006]44号)
吴县中学、文昌中学:
你们校“关于核定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
根据省有关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对学生住宿的资金投入。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
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
二、
本批复自2006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请执收单位接文后到所属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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