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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
(陕政办发[2007]8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推动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为建设西部强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特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深化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认清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严峻形势。近年来,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控制人口数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人口再生产模式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省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大大超出正常范围,呈现出整体偏高、长期偏高和随孩次递升等特点。男女两性和谐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人口性别结构失衡将打破社会总平衡,影响社会和谐,还将直接造成婚姻家庭结构、消费结构、劳动力结构的失衡,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任其发展下去,必将殃及子孙后代,危及人口安全,给未来社会留下严重隐患和不安定因素,极大地影响我省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关爱女孩行动的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开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集中治理,用3-5年时间,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力争通过10-15年的努力,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到2010年,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全省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普遍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两非”行为及溺弃女婴等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到2015年,社会性别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深入人心,全省形成比较系统的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更趋完善,基本杜绝“两非”和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趋于正常;到2020年,社会性别平等已成为人们的普遍意识和自觉行为,全面形成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自然消除“两非”和溺弃女婴等现象,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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