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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加快金融改革发展,重点做强做大地方金融机构

  (三)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从全省实际出发,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机构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业务优势和运营模式。大力推进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提高省内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重点做强做大地方金融机构。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把发展地方金融机构作为全省金融业发展的重点,大力培植地方金融龙头企业,全面增强我省金融实力。一要加快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整合。通过合并重组,充实资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力争在较短时期内打造一个立足陕西、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二要做强做大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尽快将永安保险公司打造成全国性综合保险集团,发展为全国知名保险品牌。三要做优做强西部证券公司。大力支持其增资扩股,积极推进其上市融资,增强资本补充机制,尽快将其打造成实力优强、治理完善、内控健全、资质齐备的创新型证券公司,成为加快我省资本市场发展的坚实平台。四要大力推进信托机构整合发展,充分发挥陕国投上市优势,支持其引入战略投资者扩充资本,适时对全省信托资源进行整合,实现我省信托资产的整体上市,加大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持。同时积极引导期货公司加快发展,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五要大力推进地方金融资源整合,适时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发挥其规模经济和协同优势,提升我省地方金融机构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五)大力推进其他金融组织创新。积极试办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引导业绩优良、管理规范的集团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加快整合政府各类投资公司,积极打造实力较强的投融资平台。

  三、加快农村金融发展,增强支持新农村建设力度

  (六)大力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切实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点,不断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金融的需求。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分工合理、投资多元、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和业务品种比较丰富的农村金融产品体系,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

  (七)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作用。充分发挥涉农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大力增加对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大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村小城镇建设以及县域经济等方面的新途径和新措施。尽快完成全省县级信用联社统一法人社和农村合作银行改制工作,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充实资本金,创新经营业务,进一步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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