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中石化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在我省开展油气勘探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7]2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中石化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南方公司)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我省开展的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工作取得成效。但是,由于油气勘探点多面广,工作中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特别是少数地方出现阻挠勘探的情况,影响了勘探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我省油气勘探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油气勘探的重要性。石油和天然气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和基础能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战略地位。我国人均油气占有量、人均储备量和后备资源量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油气勘探工作是实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重要内容,是保证油气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先行性、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油气资源勘查,提供更加有力的资源保障和基础支撑,对于缓解资源约束,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利益和政治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已将我省列为全国油气勘探规划的重要省份之一,“十一五”期间将加大在我省的勘探力度,省委、省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油气勘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从大局出发,切实支持、配合中石化南方公司在我省加强油气勘探等工作,努力实现我省油气勘探的重大突破。
二、切实加强对油气勘探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已经建立由分管副省长和中石化南方公司负责人担任总协调人,分管副秘书长任副总协调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地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贵州油气勘探综合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我省油气勘探中的重大事项,日常事务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处理。各有关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及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支持、配合中石化南方公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一位政府负责人负责这项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好本地油气勘探中出现的问题,如发生阻工等重大事件要亲自赴现场及时妥善处理,要层层落实、细化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县、乡(镇)人民政府,确保本地油气勘探工作正常开展,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