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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旅发[2007]44号)


全市国内旅行社、局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精神,落实《山西省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太原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太原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
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007年6月4日,国家旅游局召开了全国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动员会。6月13日,省旅游局印发了《山西省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落实国家、省旅游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治理整顿“零负团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旅游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广大游客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全市旅游行业的“民心工程”。全市旅游行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和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新太原的总体目标,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在重点突出治理整顿 “零负团费”的同时,要对“四黑”(即:黑社、黑车、黑导、黑店)等违法经营旅游业务和“挂靠承包”等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净化太原旅游市场,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活动时间

  2007年7月1日--11月25日

  二、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旅游局的安排部署,这次整顿治理“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的任务重点是:

  (一)规范旅行社业务广告宣传

  旅行社业务广告,必须按照《广告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发布。旅行社业务宣传广告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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