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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江苏省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方案(2007-2010年)的通知

  (三)培育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1.实施百家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计划。择优扶持研究开发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同行前列的节能减排产品研发制造示范企业,以及能耗和排放指标属省内同行先进、其技术经验模式可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应用示范企业。省科技厅每年确认一批“江苏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到2010年培育扶持100家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2.重点建设一批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抓好已建的有机毒物控制与资源化、电厂废气污染治理、汽车尾气净化、固态发酵、半导体照明等一批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依托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新建高效锅炉设计、工业余热利用等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加强节能减排技术应用转化与工程化开发,到2010年建成30家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建立一批节能减排产学研合作联盟。加强我省节能减排领域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相关高校、研究院所,新建能量高效利用、生物质资源化等省重点实验室。积极组织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成果对接洽谈活动,加强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建立一批节能减排产学研合作联盟。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组织程度。各地要按照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把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围绕省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目标,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有机衔接科技支撑行动的各项重点任务。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提高科技支撑行动的整体带动效应。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要优先支持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任务的组织实施。省社会发展、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基础设施计划以及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要将节能减排列为支持重点,配套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着力引导企业及社会资金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的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各市、县科技部门要保证一定比例的科技经费用于实施节能减排科技项目。
  (三)加强政策引导。认真贯彻落实节能减排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做好节能减排领域的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优先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落实技术开发费用抵扣等各类激励政策措施。试行节能减排评估审核制度,将节能减排列为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以及各类科技计划评价的重要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工作责任制,将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列为考核各地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指标。
  (四)建设高层人才队伍。选聘省内外节能减排专家,成立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专家委员会,加强咨询指导。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把节能减排列为重点领域,大力吸引节能减排领域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江苏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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