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7〕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南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
文化致富工程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及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6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建设,进一步发展和繁荣农村文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南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实施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以文化项目为载体,通过政府+企业+农户的建设主体多元化和利益共享性的建设模式,实施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探索一条以政府为主导,国有民用、公助民办、民办民用、国有与民间相结合、经济与文化相互动、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农村文化建设新路子,使文化在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形成带动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文化经济新模式。
二、建设主要模式
(一)文化项目带动型。以当地文化资源和条件为基础,以文化项目建设为契机,通过做强做大文化项目,使文化项目与乡村建设融为一体,带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二)民族生态文化型。以当地文化遗产为依托,以持续发展为目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文化活动,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实现民族文化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