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时间:7月初检查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2007年1月初检查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督办要求:各承办部门上报材料,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综合,并根据重点事项开展督办。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督办时间:每次常务会议召开后第三个月。
督办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其中重点事项跟踪督办,并通报有关情况。会议审议决定事项承办部门于会议后3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
(三)加快古神公路征地拆迁进度工作情况。
督办时间:2006年2月。
督办要求:相关镇区要加快征地拆迁工作进度,确保古神公路今年必须完成路基、桥涵建设工作。
(四)中山戒毒康复医院筹建工作及新建市警察培训学校工程基建情况。
督办时间:2006年2月中旬。
督办要求: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和镇区加快启动和建设。
(五)各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督办时间:2006年3月。
督办要求:火炬区等8个第一批建设污水处理厂的镇区必须在年内动工,其余各镇区按要求推进。
(六)镇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
督办时间:2006年3月。
督办要求:按照《转发国土资源局关于要求镇区机关、事业单位恢复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意见的通知》(中府〔2005〕23号),督促镇区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镇区教育系统落实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七)计划生育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督办时间:2006年3月。
督办要求:按照中府〔2005〕20号文件和市府办《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府办〔2005〕80号)的要求对全市计划生育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八)科技创新及技改贴息工作情况。
督办时间:2006年4月。
督办要求:对我市科技三项经费、技改贴息的使用情况、企业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名牌战略实施等情况作专项督办检查。
(九)清理和盘活闲置用地情况。
督办时间:2006年4月。
督办要求:根据《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理规定》(中府〔2003〕32号),督促镇区积极采取措施清理和盘活闲置用地。
(十)饮用水源地保护及重点电镀印染企业治污情况。
督办时间:2006年5月。
督办要求:对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清除饮用水源隐患,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保障全市用水安全。检查重点电镀印染企业的治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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