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单位的通报
(中府办〔2006〕2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中府〔2005〕73号)的规定,我市从2005年10月起对市属35个有行政执法权单位的228卷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审查评议,评出优秀案卷65卷(95-100分)。经研究,决定对获评优秀案卷5卷以上的公安消防局等6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严格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学习先进,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为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受表彰单位名单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五日
附件
受表彰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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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获评优秀案卷(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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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局 │ 9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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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 8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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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 │ 5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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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5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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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 5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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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 │ 5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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