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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7年继续实施建设改造华侨农林场归侨危房200户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公正、公平、公开

  严格把好危房改造对象审核关,享受政府危房改造补助的家庭,必须是现在册的归侨并正在居住在经县(区)、华侨投资区管理委会建设部门认定的危房的住户。被确定的列入危房改造的住户必须经过农林场职代会评议,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实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所有危房改造对象申报审查手续,必须由农场逐级上报,经县(区)、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危改领导小组审批。

  (四)上下联动,精心组织,确保归侨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实处

  为使危房改造按照规范设计、规范施工、严格标准,县(区)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要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上下联动。一是由县(区)侨办、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深入华侨农林场协调和帮助选好改建地址和进行宅基地测量,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二是由县(区)规划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危房改造工程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工作,危房改造工程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应根据当地建房特点,做到美观大方实用。三是由华侨农林场做好动员发动工作,提出改建的归侨危房户,公示资助建房户,做好拆建安置工作。四是抓好施工进度和质量监控以及安全施工工作。由市、县(区)政府和华侨投资区管委会组织侨务、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和华侨农林场对归侨危房建设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和工程验收。

  (五)做好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

  要认真对待、严格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我市华侨农林场归侨危房改造项目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

  (六)各县(区)政府、南宁华侨投资区管委会要明确具体的工作人员,在每月25日前将危改工作落实情况(包托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建议等)书面报市华侨农林场归侨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然后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六、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时间

  2007年危房改造任务必须于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2月份组织检查收。

  附件:
南宁市2007年华侨农林场归侨
危房改造项目任务分配表


  单位名称    分配完成户数

  武鸣华侨农场  150

  浪湾华侨农场  30

  白合华侨农场  20

  合  计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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