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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7年继续实施建设改造华侨农林场归侨危房200户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经费来源

  华侨农林场归侨危房建设改造作为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所需经费采取政府补助、农林场和个人筹措、社会扶助和亲戚邻居互帮相结合的办法解决。2007年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华侨农林场归侨危房改造,每户补助5000元。华侨农林场所在的县(区)财政和农场也要安排相应的扶侨安居工程配套资金,其中:县(区)财政每户资助不低于1000元,华侨农林场每户资助不低于500元。

  各县(区)要切实将本县(区)华侨农林场归侨危房改造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资金到位,以保证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此基础上,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受助户的亲友邻里捐资、捐物,资助贫困归侨进行危房改造。

  市财政补助经费采取分期拨付的办法下拨,第一期拨付60%,在危房改造开工时下拨;第二期拨付40%,在危改任务完成80%且县(区)、农场配套资金已落实到位时下拨。县(区)、农场配套资金不落实、不到位的,不予下拨第二期经费,为此造成不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要追究有关县(区)责任。

  五、主要措施

  (一)成立机构,协调工作,切实加强对华侨农林场归侨危房建设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南宁市华侨农林场归侨危房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归侨危房建设改造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红波 副市长

      赵宏声 副市长

  副组长:邓卫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郑小嘉 市侨办主任

      秦赣江 市财政局局长

      黄善武 市规划局局长

      高 新 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冯炳浩 市房产局局长

      朱林玉 市审计局局长

      周井光 市房改办主任

      张跃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维超 武鸣县县长

      欧 波 隆安县县长

      黄 宁 邕宁区区长

      李 斌 市华侨投资区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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