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南宁市2007年第一季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南府办〔2007〕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预防和遏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我市社会面上的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南宁电信枢纽大楼、无线电监测大厦、广福大厦、广西华劲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纸业分公司、横县华城酒精厂等5家单位列为南宁市2007年第一季度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单位,现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各单位认真整改;被挂牌公布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整改。在公布挂牌、隐患整改、销案摘牌过程中,各督办单位要及时督促,因地制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值班看守,确保安全。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保证整改资金投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在期限内尚未整改的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予以严惩。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完善机制,长效管理
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是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有效措施。各县(区)要继续进行排查摸底,确定一批县、区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抓住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全市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各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督办部门和人员,督促检查当地政府和整改单位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各项措施、方案以及具体实施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有关单位整改完毕后,要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验收并上报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