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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骑楼城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国土局负责审核项目范围内土地权属,提供相关地籍资料,组织项目用地评估及出让,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项目拆迁人办理项目拆迁核准、项目建设立项手续。

  市房产局负责提供项目范围内房屋产权资料的查询,做好改造建设范围直管公房租户的搬迁安置工作和属其管理使用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管理工作。

  市市政管理局负责提供项目范围内地上、地下排水和路灯管网及设施情况并制定搬迁方案。负责组织做好骑楼城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与拨付骑楼城改造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经费和改造建设前期费用,并对该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市文化局负责提供范围内文物保护分布情况和有关资料,并提出文物保护的措施和方案,对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现的文物,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骑楼城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治安保卫、交通组织工作,协助实施行政、司法强拆。

  城区政府组织项目前期调查等实施工作,参与组织辖区内项目的招商工作,并按项目的实施要求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组织改造建设。

  市拆管办、城区拆迁办负责骑楼城项目的日常拆迁管理,负责对项目内的房屋拆迁实施监督,并负责做好拆迁信访工作。

  市政法委负责协调公安、司法部门积极配合参与骑楼城改造建设工作。

  市稳定办负责收集分析项目社会稳定信息,指导组织各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落实相关督办事项。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市骑楼城改造建设指挥部负责指挥实施,市、城区各部门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突出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监督的主题,加大工作力度,合力推进骑楼城改造建设。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多种社会宣传渠道的作用,将骑楼城改造建设的目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使骑楼城改造建设工作深入人心,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并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政策到位,经费保障。改造建设过程中要处理好拆迁安置问题,以原地安置为主,异地安置、货币补偿相结合,确保市民安居乐业;同时要精心包装项目,积极引进投资,财政给予必要支持,重点保证工作经费和项目前期经费。

  (四)注重协调,建立市骑楼城改造建设工作专题例会制度。指挥部定期组织召开骑楼城改造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审议骑楼城改造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项目改造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议纪要作为我市骑楼城改造建设工作的指导性依据,各相关部门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五)突出重点,推行主要领导项目联系协调制度。参照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的做法,市领导作为总协调人具体落实到骑楼城改造建设项目,加强指导,加强监督,加快推进。

  (六)明确权责,实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度。通过实行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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