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我局保留的部门统计报表制发审核项目进一步简化,实行由局综合处“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理的“一条龙”服务,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确定专人审核,审批时限由原来的两周改为五个工作日,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一步加强学法、懂法、守法教育,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工作,建立统计执法责任制,加强统计执法大检查,使全市统计工作人员提高依法治统的法制观念,模范遵纪守法,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文明的法治环境。
4、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按市里要求,财务管理全部进入会计核算中心,主要任务是严格遵守会计核算中心的制度规定,继续贯彻执行《统计部门事业财务管理办法》和《太原市统计局行政事业收费罚款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我局的财务管理,确保政务廉洁。
5、做好事权下放工作
实施“在地统计”改革是我局事权下放的主要任务,是适应优化发展环境、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需要,促进县(市、区)区域经济发展,为各级党政领导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提供科学、真实、准确的资料依据。我局“在地统计”改革经多方努力已在全市顺利实施,为进一步完善“在地统计”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
五、措施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优化政务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优化政务环境”的观念和强烈的服务意识。
2、加强组织领导,强调“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在实处。
3、实行例会制度,每周召开领导组会议,及时小结前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段工作,全面把握工作进程。
4、加强督促检查,把“优化政务环境”的具体内容列入处室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督促,确保“优化政务环境”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责任制度
1、按规定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间、收费标准办事;
2、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时间不准有无故空岗现象;
3、工作人员上岗按规定必须佩带工作牌;
4、严禁对服务对象不理睬,不答复,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
5、对来信、来电,必须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按规定时限报送领导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