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对客运出租行业临时减免政策的通知
(济价费字[2007]48号)
市客运办、各相关单位:
为缓解油价上涨对客运出租行业的影响,我市自2006年4月起对出租行业实行了取消和减免收费的临时措施,并于7月调整了运价。据对近期运营成本监测,运费上调和今年1月成品油价格下调,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有了明显增加,为维护运营企业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客运出租业的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对客运出租行业临时减免政策调整如下:
一、取消出租车企业的临时返还政策。
二、其他各项政策仍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对出租行业的减免政策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