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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3年至2005年度城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2005年度达标单位的通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3年至2005年度城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2005年度达标单位的通报
(中府办〔2006〕46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2003年以来,各镇区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健全制度,落实资金,强化服务,全市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超额完成省政府、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64万人;新成长劳动力100%接受培训、100%实现就业;安置1279名下岗失业人员,其中“4050”人员430名;解决562户共676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培训自主创业者1155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407人已成功创业。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1%,低于全省平均控制目标。为表彰先进,根据《印发中山市2005年城乡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05〕5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火炬区管委会等5个镇区“中山市2003-2005年度城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东区办事处等19个镇区“中山市2005年度城乡就业工作达标单位”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全面推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两个适宜”美好家园及和谐中山,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受表彰单位名单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八日

  附件
  受表彰单位名单

  一、2003年至2005年度城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火炬区管委会  石岐区办事处
  黄圃镇人民政府 三角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
  二、2005年度城乡就业工作达标单位
  东区办事处   西区办事处   南区办事处
  小榄镇人民政府 古镇镇人民政府 横栏镇人民政府
  东升镇人民政府 港口镇人民政府 沙溪镇人民政府
  大涌镇人民政府 南头镇人民政府 东凤镇人民政府
  阜沙镇人民政府 民众镇人民政府 南朗镇人民政府
  五桂山办事处  坦洲镇人民政府 板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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