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山市创建平安畅通镇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5、加强镇区非机动车、行人的管理。对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信号灯指示、不按车道行驶、机动车临近横穿公路等违法行为,给予纠正。
  6、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抢救机制。公安部门要继续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作,积极开展救护知识、救生技能的推广普及工作,制定完善危重伤员应急求援预案,实现公安、卫生部门快速联动,对交通事故危重伤员先救治、后付费,不发生因支付费用而延误危重伤员救治的问题,降低交通事故死亡比例。
  (四)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1、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交通、农业、公安部门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增加驾驶人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护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农业、公安部门要严格驾驶人的考试和发证工作。按照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并处理。
  2、加强车辆检验工作,严把车辆审验关。车管部门在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认真查验车辆的发动机与车辆识别代号,对两号有凿改嫌疑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扣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坚决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3、落实“三关一监督”。交通部门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制度。监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引导运输企业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GPS等装备。
  4、加强列管车辆的管理。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校车、工程营运车和危运车等列管车辆的管理,认真查验车辆,对检验合格的车辆按规定程序发放通行证,对存在车厢超高、加大车厢、车厢改装问题的车辆发出整改通知书,严把列管车辆的质量关。
  5、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检测工作的监督。在机动车检测站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机构综合信息监控系统”,实现交警车管部门与检测站联网,统一检测标准,提高检验质量,对上线检测车辆信息实时录入、实时监控。公安、质检部门对检测站定期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只收费不检车等问题的检测站,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
  6、加强源头管理,把好车辆入户关。交警车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通过加强管理,从源头上加大堵塞盗抢机动车、走私车入户的力度,杜绝违规办证行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