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建步骤
(一)2006年,各镇区必须在6月底前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解决村民出行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各交警大队在辖区内选择一个镇区做试点开展创建工作,试点镇区争取在9月底前率先建成“平安畅通镇区”。年内,全市60%以上的镇区要达到“平安畅通镇区”的标准,20%以上镇区达到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
(二)2007年,创建活动要取得明显成效,全市80%以上的镇区要达到“平安畅通区镇”的标准,50%以上镇区达到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
(三)2008年,力争全部镇区达到合格管理水平,80%的镇区达到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各镇区政府履行交通安全责任。
1、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并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2、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2006年6月底前,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由各镇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主任,下设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同时,配备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2006年年底前,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本镇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
4、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加强农村客运发展研究,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方便农民出行。
(二)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工作。
1、大力开展“五进”宣传。由各镇区政府牵头,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交警、教办、宣传、综治、普法、村(居)委会等部门分工协作,分解、落实宣传任务,明确工作人员和职责,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
2、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镇区普法办将《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运用各种手段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办要督促中、小学校在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内容,并将学生日常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