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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学习方法:采取集中与分散、辅导与自学、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局领导成员每人至少辅导一次,机关干部每人至少写两篇心得体会。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0个学时,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保证学习效果。
  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公务员进一步深化对优化政务环境、加强效能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建章立制(时间:7月21日-8月10日)
  第一步,查摆问题。本着“深入找问题、重点找原因”的态度,对照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效能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握问题的症结。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机关干部、基层单位与服务对象的意见,并就科学统计、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等问题开展讨论。
  第二步,归纳梳理。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和我市“环境创新年”活动的要求,重点围绕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公务员绩效考核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归纳梳理,填写《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自查表》,并结合实际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三步,建章立制。在认真梳理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提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完善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工作机制、管理机制、创新机制、激励机制,使机关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时间:8月11日-8月31日)
  针对征求的意见和查找出的问题,对照建立的规章制度,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建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设立统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组织机构,按照本局“创优政务环境实施方案”执行。各分管领导要组织各处室认真学习、讨论,认真查摆问题,找原因、定措施,确保这次活动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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