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以镇区为主,属地负责。进一步摸清地方病流行情况,统筹考虑,安排和实施综合防治项目。
三、工作目标
(一)肝吸虫病:到2010年,我市肝吸虫病感染率下降45%以上;流行区居民对肝吸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二)碘缺乏病:到2007年,我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碘盐合格率大于90%,8-10岁学龄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学龄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或等于100μg/L、小于20μg/L的样品数不超过10%)。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制订落实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及时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卫生部门要及时制订防治工作策略和规划,组织开展防治、监测、健康教育、技术培训、考核评估等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地方病的流行情况、防治政策建议和相关技术支持。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地方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地方病防治项目。财政部门要安排落实防治所需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经贸部门要组织好碘盐的生产销售。工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淡水鱼市场的管理,与质检部门一起加大对碘盐生产、流通、贩运、销售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管。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益宣传。教育、残联等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活动。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治能力。
各级防保机构要根据当地防治工作实际,有计划地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逐步建立一支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地方病防治专业队伍,提高防治水平。同时,要针对防治工作中的难点和关键环节,组织科技攻关,及时研究和学习其它地区的成功经验,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能力。
(三)落实防治措施,强化健康教育。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地方病病情信息网络,加强地方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趋势监测,及时、准确、定量分析和预测全市地方病病情和流行趋势,并根据本地情况,切实做好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肝吸虫病流行区的筛查、治疗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市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技术指导。各镇区组织开展肝吸虫病的筛查、治疗以及流行因素调查、分析,并针对本辖区肝吸虫病流行因素采取干预措施。同时,要开展环境综合防治,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改水改厕,彻底整治直排式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