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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6年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6年版)》的通知
(中府〔2006〕8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目录》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目录》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产业项目准入及财税、信贷、土地、要素价格政策的重要依据。在结构上,《目录》分为重点鼓励发展类、区域鼓励发展类、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四大部分(不属重点鼓励发展类、区域鼓励发展类、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发展类):
  重点鼓励发展类是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技术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提高短缺商品的供给能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主要包括农林水利、电子信息、电气机械、化学、纺织服装、医药、包装印刷、交通运输设备、新材料新能源、物流商贸、文化产业、中介服务等21个行业的336个技术、装备及产品。
  区域鼓励发展类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点鼓励发展市场占有率高,在我市业已形成一定比较优势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主要包括灯具制造、金属制品、电子通信、电子音响、家用电器、腊味食品、家具制造、休闲服装、会展经济等领域的31个技术、装备及产品。
  限制发展类是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改造和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涉及14个行业的94个技术、装备及产品。
  禁止发展类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在我市需逐步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涉及10个行业的60个技术、装备及产品。
  二、深刻认识实施《目录》的重要意义
  制定和实施《目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持国民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镇区要将推进《目录》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任务,按照《目录》要求,结合本部门、本镇区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高能耗、高污染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在《目录》实施过程中,要正确处理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正确处理发展与改革、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道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三、突出产业结构调整重点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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