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6年中山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06〕63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2006年中山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日
2006年中山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38号)要求,结合2005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2006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及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的农药超标率平均下降1-2个百分点;我市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率平均下降0.1-0.2个百分点;全市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包括正在申办的企业);市区的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1个以上镇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工作,其中市区的学校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市区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9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70%。
二、主要措施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整治农村地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一会两站”工作。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空白。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达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9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