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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山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及创建价格综合服务窗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物价局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山市创建价格综合服务窗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和创建价格综合服务窗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创建价格综合服务窗口工作的通知》(粤价〔2006〕1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大局,建立起为社会提供多形式、多功能、方便快捷的价格综合服务窗口。价格综合服务窗口具有以下功能:为价格监管与管理对象提供便捷的沟通平台;为防范和处理价格异动提供应急指挥系统;提供处理价格举报、价格咨询、价格调解、价格仲裁的综合服务系统;为价格决策提供价格听证论证平台,为价格管理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创建价格综合服务窗口必须做到“六有”: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有便民的服务内容、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有简便的办理程序、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和专职的工作人员、有适当的经费投入。
  二、组织机构
  市物价局成立创建价格综合服务窗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言敏永任组长,副局长林恒广、梁洪正任副组长,成员由李宝珍、李伟明、邓展立、陈月华、梁桂清、杨宇力、陈振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价格调控科合署办公,由梁洪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功能设置
  按照省《广东省物价局价格综合服务窗口的功能设置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电子政务发展较快的实际,我局设立一个电子综合服务窗口和一个基础综合服务窗口,具体如下:
  (一)电子综合服务窗口。由价格调控科、物价检查所负责,利用我市行政服务在线和中山价格信息网等信息平台,提供网上一站式公共服务,实现网上价格管理审批、价格举报、信息发布等,建设一个价格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主要提供以下服务:1、受理价格或收费定调价网上申报和受理有关收费的网上备案;2、受理收费许可证、物价员(收费员)证的网上申办、年审、换证;3、受理网上价格举报投诉、咨询;4、提供价格管理业务、政府列管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提供价格综合数据的查询;5、有关价格、收费政策以及三农价格信息的查询。6、价格评估机构、人员资质和价格鉴证师注册登记的申办。
  (二)基础综合服务窗口。由价格调控科牵头,各科所(中心)配合,设立于中山市东区起湾道金来街2号一、二楼。提供以下功能和服务:1、受理价格或收费定调价申报,接收相关申报材料,反馈有关审批情况;受理有关收费的备案;2、价格举报投诉接访和电话咨询服务。实现窗口接访服务,同时安装12358价格举报投诉和价格咨询电话若干台,方便群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监督价格收费行为。3、收费许可证的申办、年审、换证;4、企事业单位物价员、收费员和社会价格监督员证件的申办;5、价格认证业务,包括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价格评估机构、人员资质和价格鉴证师注册登记的申办;6、自制明码标价签申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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