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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冀政函〔2006〕14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建筑业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全省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实施“提质增速”、“科技兴业”和“走出去”三大战略,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全面提高产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努力实现建筑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2%以上,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7?3%左右,到2015年,建筑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成为我省经济发展支撑力最强的产业之一。

  二、加快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
  (一)调整产业所有制结构。通过国有产权出售、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期权及期股设置等多种途径,加快国有资本退出。到2007年底现有国有中小建筑业企业中的国有资本要全部退出,大型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可全部退出或退至相对控股参股。今后不得批准新设立国有、集体建筑业企业;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改革改制任务的企业,不予办理升级、增项等资质。大力发展民营建筑业企业,进一步放宽民营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和集体建筑企业的改制改造。省将重点支持30家民营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各地要重点扶持一批有一定基础条件的民营建筑业企业。
  (二)调整产业组织结构。按照“扶优扶强、做专做精”的原则,对全省建筑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加速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鼓励和支持交通、水利、铁路、钢铁、房屋建筑、勘察设计企业之间组建大型土木工程联合体或项目管理公司,发展和培育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省重点支持10家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向大型企业集团发展,各设区市要重点培育1-2家大集团、大公司,引导和支持企业向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承包方向发展。充分利用我省人口资源和地理优势,加快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发展,鼓励大中型骨干企业实现管理层和作业层分离,将分离后的作业层改制组建为劳务公司,支持小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整体转型为劳务企业,组建综合性大型劳务分包企业。
  (三)调整产业经营结构。企业资质可以按照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引导建筑业企业向多元化经营发展。鼓励企业以“投资换市场、兼并换市场”等方式,向房地产、建材生产、设备租赁、技术研发、服务业等领域发展,延伸产业链。鼓励具有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资质的企业强强联合,进行跨地区、跨行业重组,向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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