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区域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推进服务业区域布局特色化,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建立集约型产业发展模式。
(一)促进城乡服务业协调发展。中心城市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高商贸餐饮、房地产、居民服务和教育、卫生、文化娱乐等消费性服务业,进一步壮大和完善产权、人才、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市场,积极推进业态创新,优化城区产业布局,尽快实现主城区“三二一”的产业结构。在具备条件的中心城市,规划建设中央商务区,集中布局金融和商务服务机构。在城市中心区,集中布局中高档商业设施,打造中心商贸圈。大力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建设,集中发展购物、餐饮、娱乐和旅游服务。农村地区要推动服务资源向县城和小城镇集中,努力打造能够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服务业聚集区,增强产业聚集能力。充分发挥县城和小城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依托区位优势、交通便利和产业基础,健全服务体系,拓宽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效率,壮大传统服务业规模,加快发展现代和新兴服务业,规划建设有特色产业支撑的大型流通设施或商品交易批发市场。健全居住服务、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功能,吸引中心城市的各种连锁店、专业店、专营店等新兴业态创办分店。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各类农产品流通服务组织、中介服务组织、民营科技组织和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着力搞好农资农贸市场建设和农产品运输、仓储、交易、技术推广等产业发展。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交通网络,加快供水、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和生活环境。
(二)促进区域服务业和谐发展。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快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以劳务输出和劳动力转移为特色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技术服务体系,尽快促进服务业扩大规模、拓展领域,提高产业化水平。张承地区,立足于发挥本地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皇家”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和特色农产品市场,建设面向“三北”的物流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在经济发展较好地区,大力发展现代和新兴服务业,规划和发展物流、研发、设计、创意、金融、保险、会展、信息、分销和专业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发展人才、技术、产权、房地产、金融等要素市场,谋划建设为先进制造业服务的聚集区和聚集带。围绕开发区、交通枢纽和产业集群,建设技术服务和跨区域综合物流基地。大力发展为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配套的服务业。
(三)促进京津冀服务业联动发展。发挥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加强与京津的联合协作,从更高层次融入大北京经济圈。积极承接国际及京津服务业转移,努力对接京津服务需求,强化与京津的分工协作和相互融合,在沿京津一线地区规划布局一批现代物流、休闲度假、旅游观光、会议会展、设计研发和技术服务等项目,努力形成连接京津的服务业聚集带。积极扩大省际间服务贸易,培育壮大区域服务市场,拓展京津服务市场。努力创造条件,吸引京津的先进生产要素和品牌企业来我省投资兴业,借鉴京津服务业发展的新理念、新机制、新业态和新做法,推动服务业资源整合,增强发展活力,提升竞争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改革,推进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加快国有服务业企业改组改造。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相互参股等形式,完善产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实现国有大型服务业企业股权多元化。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著名服务品牌、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推进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各类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创新,促进主辅分离,推进企业内置服务外包,降低商务成本。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拍卖等多种方式,搞活国有中小型服务业企业。在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旅游、社会服务、公用事业等领域,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除金融保险和文化、广播影视的部分领域外,国有大型服务业企业国有资本逐步退至相对控股或参股。选择部分城市开展服务业体制改革与创新试点。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参与服务业发展。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入的领域和政府承诺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凡向外资开放的领域,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对外贸易、交通运输、水利、通信、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桥梁、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医疗机构、港口等领域的投资经营。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有明确规定外,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一律不得作为企业或其他组织设立登记的前置条件。对新办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定的财税政策扶持。促进非公共服务的产业化。对事业单位按照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和途径。营利性事业单位要改制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挂靠政府部门的营利性机构要与原部门脱钩。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快后勤服务、配套服务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社会服务为主转变,增加会议服务、公务管理、物业管理、环卫保洁等方面的服务外包需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的各类培训中心、招待所、食堂、印刷厂、专业性较强的科研单位及服务保障性企业尽快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对后勤服务机构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以资本金形式注入改制后的后勤服务机构。对具有双重身份的单位先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再进行改制。对法人企业可通过股份制、兼并、拍卖等多种形式进行改组、改造。新组建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再设立后勤服务机构。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企业主辅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