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提高水平的要求,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基础设施体系,拓展城市功能,增强各级城镇服务生产和生活、支撑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公路、铁路、港口、航空等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京津冀区域内各大中城市之间的快速交通网络。调整港口结构,拓展功能,明确定位,形成秦皇岛、京唐、曹妃甸、黄骅四大港区分工合理、优势互补、集疏能力强的港群体系。完善四大港区之间以及四大港区与广大腹地之间的交通联系,促进沿海优势的充分发挥。优化公路路网结构,搞好京津冀高速公路、公路对接,构建以“五纵六横七条线”高速公路为主体、干线公路为基础的公路体系。加快既有铁路扩能改造,搞好京津冀地区城际铁路规划建设,推进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和煤运、集疏港线路建设,优化铁路网络,增强中心城市之间的空间联系。合理布局省内机场,建设改造机场设施,争取首都第二机场在我省境内选址建设,基本形成以石家庄为中心的干线、支线相结合的航空网络。
加快城市道路系统建设,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确保客、货车流和人流的安全与畅通,特大城市普遍预留轨道交通建设条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基本形成以快速大运量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县级市和县城重点加大供水、污水及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力度。加强城市防洪、防火、防疫等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抗灾防灾能力。
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排水、电力、燃气、信息网络和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服务体系,推进大型设施区域共建共享。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建设生态绿色廊道,增加绿色开敞空间,构筑绿色生态屏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加强城市节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水产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搞好百姓的身边工程,切实解决行路难、入学难、入厕难等实际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得到实惠。
(二)加快城镇住宅建设
保持适当住宅建设规模,切实保障住宅供应。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管理,适度提高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普通商品住宅建设比例,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以财政筹集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采取各具特色的住宅建设组织形式,建设功能配套、环境优美的居住环境。搞好旧城区、城中村改造,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大力发展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城镇。
(三)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在城镇率先形成比较完善的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大中城市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体育设施,省会重点建设河北博物馆、河北省图书馆、省会体育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及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等重点项目。具备条件的设区市都要建成水平较高、功能齐全的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综合性艺术中心,其他县(市、区)也要结合当地条件建设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设施,形成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调整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结构,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合理安排中小学和社区服务设施,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及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七、改善城镇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