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运输服务水平目标
服务质量。省际客运的安全、舒适、及时、便捷、经济性能明显改善。交通安全事故率、重特大事故次数和伤亡人数逐年下降;客运站场服务功能和车辆档次进一步提高,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候车、乘车环境;旅客正运率达到99.5%以上、旅客满意率95%以上、旅客意见处理率98%以上,除不可抗力外发车正点率达到98%以上、客运正班率99.9%以上。
运输效率。通过结构调整优化形成畅通的省际客运线路网络,省际快速客运基本实现500公里以内当日可往返,1000公里以内当日可到达。
(四)科技进步目标
逐步构建省际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客运信息交换共享;客运企业普遍应用基于GIS、GPS等技术的系统和设备,实现运输过程管理的信息化;二级以上客运站普遍应用电子监控、智能调度等信息管理系统和危险品检测仪、电子信息显示屏等设备,改善管理和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调整和优化省际客运线路及其运力配置
对400公里以内(第一环)现有线路进行优化调整,适度发展有市场需求的线路;引导运距800公里-1200公里(第三环)的地级线路开展节点接驳运输,控制发展县级线路;1200公里以上(远程辐射)县级线路限制发展。对运力投放实行总量控制,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原则上不再增加班次、运力。
(二)完善市场准入,加强行业管理
依法实行客运线路经营许可,加强与省级运输管理部门间的线路许可协商;实行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制度、招投标制度和许可前公示制度等;实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支持经营守法、管理规范、质量信誉好的企业发展;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线路进行调整。
(三)完善客运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按《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交通发展纲要》和“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站场,加快客运站场规划与建设,实现与其他运输方式有效衔接;调整和增加部分客运班线的停靠站,解决线路与市域内客运站点的配载问题;鼓励客运企业进一步提高车辆档次,不断改善乘车环境。
(四)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步伐
统筹规划,加强管理。对省际客运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行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加强建设与应用阶段的管理,理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互利互惠、顺畅高效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和协同更新机制,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利用,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