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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线路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发展原则

  以人为本。适应首都的功能定位和市场需求,全面调控运输供给能力,构建公平、便利、和谐的省际客运环境。客运服务企业要提供整洁卫生的候车、乘车环境和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服务,提升服务品质,保障旅客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结构调整。合理有效配置线路资源,与综合交通体系相协调。以高速公路周边省市的地级城市为发展重点,以中小旅游城市和进出京人员密集的主要地区为补充,重点服务环渤海经济圈及其他大中城市;分类指导、调整优化现有线路,建设干线通道,扩大覆盖范围,增加班次密度,密集客运网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线站衔接。省际客运站场建设应符合规划、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高效,与省际客运线路相匹配;省际客运线路与铁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客运及其他省市客运枢纽节点有序衔接,新批线路必须进入符合规划的场站。提供便利的客运综合信息服务,以适应旅客的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出行需求。

  集约经营。发挥运输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通过改制和重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公司化经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提高经营与服务质量。

  科技促进。鼓励企业以信息化、智能化改进传统装备和线路经营管理;坚持理念创新、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促进运输效率和效益的不断增长。

  依法监管。健全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引导和规范省际客运市场;鼓励培育品牌线路、品牌企业。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以“7918”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各省市高等级干线公路网为依托,以初步形成的“五大通道”为基础,建设北京通达部分省、自治区主要大中城市的省际客运线路网络。

  (一)线路发展目标

  重点建设和完善五大通道,形成梯次加密、环状成网、远程辐射的省际客运线路网络。

  重点建设和完善的五大通道:一是华东客运通道。以京沪、京福高速公路和东南部干线公路为依托,形成北京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城市间的干线通道。在保持原有线路的基础上,改善运营组织方式,促进企业规模经营,逐步调整快速客运线路,主要服务于商贸人群,以直达运输为主。二是东北客运通道。以京沈、京哈高速公路和东北三省干线公路为依托,健全北京与东北部地区城市间的干线通道。主要服务于公务和商务人群。客流稳定、需求呈上升趋势的吉林、辽宁省线路重点组织快速客运。三是华南客运通道。以京珠、京澳高速公路和华中华南地区干线公路为依托,发展完善北京与华中华南城市群的干线通道。重点发展务工进出京人员密集的河南、湖北以及湖南等方向的直达运输和节点接驳运输线路。四是西南客运通道。以京昆、丹拉高速公路和西南部干线公路为依托,发展完善北京连接西南部省市的干线通道。重点发展务工进出京人员密集的西安及辐射西南的成都、重庆等方向的节点接驳运输线路。五是西北客运通道。以京银高速公路和西部干线公路为依托,发展北京连接西部和北部省市的干线通道。重点发展务工、商贸人群多的山西、陕西辐射到西北甘肃、宁夏、内蒙古方向的节点接驳运输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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