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解释权归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中心。
四、定义及用语
学生卡:指北京市中小学学生统一使用的学生身份证件,包括证件卡和学籍卡。
证件卡:是常规的学生身份证明。正面印有校名、姓名、照片、性别、学籍号(含条形码)和有效期限,反面印有防伪标志。证件卡正面背景色为蓝、绿和黄三种,分别对应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证件。
学籍卡:是电子化的学生身份证明。卡内封装了集成电路(简称IC)芯片并采用非接触读写技术,具有学籍管理及多种教育应用功能。
“市级”、“区级”、“校级”:指市级卡管理部门、区县级卡管理部门、校级卡管理部门。
预备卡:是供区级印制证件卡的空白卡,它包含了证件卡的底图,但没有学校和学生个人信息。
卡管系统:指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系统软件,分为市级、区级、校级三个版本。
教育应用密钥体系:为保证教育应用的安全性而设置的软硬件复合技术结构,存在于学籍卡、管理卡、各类教育应用读写设备中。仅本体系内的卡与设备能相互认证、通信。
管理卡:与读写器配套发放的认证IC卡,读写器每次启动后需读取管理卡中的密钥信息才能读写、操作学籍卡。
补卡:因学生卡的失损需重新制发卡的过程。补卡获得的证件卡与失损的原证件卡具有同等效力。
结果文件:上级传递给下级,证件卡制卡结果的明细数据文件。
入库:把上传和交付卡厂印制的证件卡制卡数据或下传的结果文件导入本级卡管系统的操作。
个人化:通过校级卡管系统,在学籍卡中写入学生个人信息的操作过程。
校园一卡通应用:指校园内以学生卡为身份认证和技术手段的各类应用。
市政交通一卡通应用:指在本市以学生卡为身份认证按规定优惠乘公共交通工具等费用的小额支付。
社会化应用:指有利于学生的校外教育、医疗、保险等应用。
五、学生卡发放范围
学生卡免费发放。发卡的范围是在市教委和各区县教委正式注册的实施基础教育的普通中小学校,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办中小学、其他部门办中小学、民办中小学、职业类学校内设置的实施普通中小学学历教育的班、特殊教育学校等(以下通称:普通中小学)。发卡对象为普通中小学中所有实际在校有正式学籍和临时学籍的学生(含在校就读的正式生、保留学籍的赴外省市借读生和休学生、无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借读生)。学生卡不得发给如职业高中等非普通中小学、非实施普通中小学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及未经批准和正式注册的中小学;学校也不得将学生卡发给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等在本校无正式学籍也无临时学籍的人(接受普通中小学基础教育期间,正在两个学段间过渡的低学段的毕业生、结业生和两个学校间流动的转学生除外)。
六、学生卡权属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