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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山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二)农村(社区)安全消防站兼职消防员编制5-13人,建立“两室两库”,即:办公室、值班休息室和车库、器材库;执勤车辆至少1台,并分别参照三乡和港口农村(社区)安全消防站的标准配备随车器材(附件3)。安全消防站兼职消防员享受工资、补贴、年终安全奖等待遇。工资由各村或社区统筹,镇政府(区办事处)每月给予适当的补贴。
  (三)企业专职消防队一般不少于12人,消防执勤车辆原则上不少于1台,并配备必需的器材装备;设立满足队员值班备勤的集体宿舍和生活设施,实行与单位员工同酬的工资制度,享受生活及岗位补贴等福利待遇,组建专职队单位负责统筹和保证各类经费落实。
  (四)单位义务消防队应按照单位员工总数的一定比例建立,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
  (五)消防监督协管员由市公安消防机构统一从地方招收,消防协管员应具备消防、化工、电气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岁。消防协管员享受党政机关雇员工资、补贴、年终安全奖等待遇。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全市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有效遏制农村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是弥补当前消防警力严重不足、全面提升农村整体防火抗灾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划保障。要将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作为镇区和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稳步推进,狠抓落实;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要积极当好政府参谋,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财政、民政、建设、农业等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提供资金、场地和人员等各方面的支持。
  (三)经费保障。全市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多条腿”走路的办法,采取政府投资与社会融资相结合的办法,本着“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及时研究解决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多种形式消防队健康发展,使之能够发挥应有作用。
  (四)加强考核。要把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督办。市政府每年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进度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进展快的,及时完成建设任务的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视为消防工作不达标,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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