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巩固我市农村直排式厕所治理成果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府办〔2006〕74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市爱卫会、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关于加强巩固我市农村直排式厕所治理成果工作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巩固我市农村直排式厕所治理成果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
为巩固农村改厕工作成果,防止治理工作出现反复,提高城镇环境卫生水平,推进城镇化进程,现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改厕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安全供水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山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委办〔2006〕37号)有关精神,按照“市级指导、镇村联动、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当前我市农村改厕工作的重心要转移到抓巩固、促提高上来,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进程。各镇区要进一步发挥镇区治理直排式厕所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做好农村改厕巩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人力、财力、物力“三到位”,使农村改厕巩固工作有组织、有重点、有成效地开展起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农村改厕巩固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机制,源头抓起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抓起,从日常管理抓起。今后凡新建的建筑物,必须要有三级化粪池设计,否则规划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不按设计要求建设三级化粪池厕所的,建设部门不予办理验收手续。
三、加大力度,强化监管
一是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各镇区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村庄整治为突破口,按照市建设局《关于村庄治理工作指导意见》(中建〔2006〕17号)等文件要求,将农村改厕工作与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农村改厕巩固工作,并联合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河涌、塘边和出租屋等进行检查,对直排式厕所发现一处,及时清拆一处;同时,加强辖区内公厕的日常维护和保洁工作。二是与创建卫生镇村工作相结合。各镇区要以创建卫生镇村为载体,进一步巩固农村改厕成果,不断提高镇村环境的质量和水平。三是与政府督查工作相结合。由市府办牵头组织市爱卫、建设、水利、环保、城管执法、规划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镇区开展农村改厕巩固工作进行督查。对仍存在直排式厕所的镇、村,已成为卫生镇、卫生村的,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正在创建卫生村的,给予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