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山市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06〕80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中山市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月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山市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月工作方案
市政府: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制止无照经营行为,保障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及《中山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于今年10月开始开展全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坚持教育与引导、整治与规范、疏与堵、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月活动,教育一批、引导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有效打击并遏制无照经营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目标
从2006年10月9日起,集中1个多月时间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清理全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通过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月活动,达到以下目的:一是不发生大面积、区域性、行业性、群发性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二是城镇主要街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城乡结合部及其他地方的无证无照经营现象明显减少,逐步建立起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三、整治重点
以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为重点整治对象。一是废旧物品收购行业;二是黑网吧、录像放映、音像制品等行业;三是饮食、旅游等行业;四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业;五是美容美发、娱乐服务行业。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各类市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生态保护区及水源保护区等为重点整治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