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档案局转制公有企业档案工作调研报告的通知
(中府办〔2006〕83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市档案局《转制公有企业档案工作调研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日
转制公有企业档案工作调研报告
市政府:
为了解转制公有企业档案管理的状况,加强对转制公有企业档案处置工作的领导,日前市府办文教科与市档案局联合组织开展了转制公有企业档案工作调研活动。这次调研活动得到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的高度重视,方炳焯副秘书长亲自带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商讨对策。调研组先后到市公用事业集团、兴中集团、原中山糖厂、原威力洗衣机厂、原玻璃厂、美怡乐公司等进行了现场实地考察,并召开了座谈会。市国资委、市公用事业集团、兴中集团以及各厂、公司的相关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对转制公有企业档案工作的现状,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做了事实求是的汇报和陈述,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市档案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应对措施和办法。
一、转制公有企业档案工作的现状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我市的转制公有企业有900多家,其中市公用事业集团公司和兴中集团公司统计提供的转制公有企业有500多家。转制公有企业档案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企业转制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包括企业转制的请示、财务决算报告、有关合同协议、企业章程,市府办、市国资委及原市国资局、市体改委等单位的批文等,根据《广东省执行<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归档要求,此类档案应归档的有10000多件,现集中存放于各资产营运公司。二是企业转制前形成的档案,包括企业管理档案、产品档案、实物档案、照片档案、职工档案、会计档案等。这部分档案数量大,情况较复杂,是转制公有企业档案的主要部分,其中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等企业管理类档案排架长度估算为500米(因没有规范整理,无法统计具体数字)。目前企业转制前形成的档案的保管状况,有如下几种情形:
1、由市属资产营运公司集中存放。转制后无留守人员的企业,其档案由公用事业集团、兴中集团分别集中存放。公用事业集团集中存放于兴中道办公楼内,兴中集团则相对集中存放于湖滨路原电梯厂仓库、悦来南路原冠中公司仓库等多处地方。
2、存放于原企业的“壳”中。主要是转制后仍有部分留守人员的原工业企业,如中山糖厂、威力洗衣机厂、中山纸厂等。在企业转制后,企业档案仍存放在原来的库房内 ,由企业的留守人员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