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借助我国加入WTO和CEPA实施机遇,大力引进港澳和国际知名中介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区域性总部。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协作,鼓励本地中介机构与国内外同业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积极吸引国内知名中介服务品牌进入我市。
四、完善中介服务链,推进行业集聚发展
(一)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服务企业信息资源,加快建设集网上展示、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发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供求信息搜索等功能于一体的中介服务公共信息平台,为中介服务企业的上下游联动提供条件,完善中介服务链条,引导中介服务行业集聚发展。
(二)构建中心商务区。结合组团发展战略实施,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写字楼宇、酒店商住、文化娱乐、休闲购物等商务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高标准规划建设中心商务区,吸引强优中介机构进驻,使之成为我市高端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平台。
(三)促进中介服务业与优势产业集群融合发展。积极支持为我市优势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等中介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优势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
五、实施品牌战略,扶持优势企业
(一)鼓励申报著名商标。引导中介服务企业增强品牌意识,积极申请商标注册。鼓励中介服务企业争创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对确认为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中介服务企业,参照《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通知》(中府〔2004〕80号)予以奖励,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二)开展行业评优表彰活动。开展一年一度的中介服务行业评比活动,对服务水平高、社会效益好、信用度高、管理理念新的优秀中介机构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促进企业规模化经营。鼓励中介服务企业实行跨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类型的联合、兼并、重组,实现集团化、网络化、规模化经营。鼓励不同中介服务企业之间形成策略性联盟,实现优势互补,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
六、实施人才战略,完善人才支撑体系
(一)积极引进职业中介人才。重点引进中介服务业发展急需的高级职业人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意见》(中府〔2006〕20号)和《
中山市技能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中府办〔2005〕115号)有关规定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中介机构改进人事管理制度、业务考核和薪资分配办法,建立“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