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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山市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山市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06〕9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中山市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进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3〕23号)精神,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原则
  我市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遵循四项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种管理形式并存,加强保障,完善服务;(三)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与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管理相结合,与社区建设管理水平相适应;(四)企业退休人员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实行属地社会化管理。
  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目标
  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实行属地管理和实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整合社会保障资源。结合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进程,在原设置的市退管会和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上,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将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纳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点建设,落实退管服务示范建设与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同步进行,实现退休人员由“企业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从单一服务向多元化服务的转变、从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
  三、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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