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我市参加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贡献单位的通报
(中府办〔2006〕10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在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上,中山市体育代表团全体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不负全市人民的重托,团结奋斗,顽强拼搏,获得代表团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全省第五名,并获得“突出贡献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赢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优异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镇区、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此,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支持我市参加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作出贡献的沙溪镇等54个单位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再接再厉,为中山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表彰名单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表彰名单
一、突出贡献奖
沙溪镇、火炬开发区、三乡镇、小榄镇、东升镇、横栏镇、东凤镇、港口镇、坦洲镇、石岐区、黄圃镇、南头镇、古镇镇、东区。
二、贡献奖
民众镇、西区、神湾镇、南朗镇、大涌镇、阜沙镇、三角镇、板芙镇、南区。
三、有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