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舟政发〔2007〕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根据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依法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现将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长:梁黎明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监察、编制方面的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国资办、审计局、监察局、编委办。
常务副市长:马国华
负责发展与改革(物价、经济技术协作)、工业经济、公安(消防)、国家安全、司法、国土资源、统计、环保、科技、税务、电力、质量与技术监督、重点工程、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金融、保险、人民武装、保密、市政府驻外机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物价局、协作办)、经贸委(船舶修造管理服务局)、公安局、国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咨询委、统计局、环保局、科技局、电力公司、舟山经济开发区、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接待办、市政府驻外机构、行政学院、保密局。
联系舟山警备区、法院、检察院、驻舟部队、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监局、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舟山银监分局、工行舟山市分行、建行舟山市分行、中行舟山市分行、农行舟山市分行、农发行舟山市分行、各非银行金融机构。
副市长:虞洁夫
负责交通、港务、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招投标管理、口岸、开放、外事、侨务、打私与海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交通委(公路局)、港务局(港务集团、港指办、航管局)、安全监管局、连岛工程指挥部、审批办证服务中心、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招投标中心)、口岸办、外侨办、打私与海防办。
联系舟山海关、海关缉私分局、舟山海事局、舟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舟山边检站。
副市长:周伟江
负责城乡建设与管理、新城建设、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民政、人民防空、住房公积金管理、文明城市创建、退休干部管理、老龄、法制、双拥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