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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舟政发[2006]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是构建和谐舟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城乡联动、管理规范、运作协调、制度完善、网络健全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弘扬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定海区环南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等16个先进单位、包光耀等21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再作新贡献。各级各部门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平安舟山、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全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先进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 7个

  定海区环南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

  定海区盐仓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

  普陀区沈家门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

  普陀区展茅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

  岱山县东沙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

  嵊泗县菜园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

  临城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

  (二)先进敬老院 8个

  定海区白泉镇敬老院

  定海区金塘镇敬老院

  普陀区桃花镇敬老院

  普陀区虾峙镇敬老院

  岱山县高亭镇敬老院

  岱山县秀山乡敬老院

  嵊泗县菜园中心敬老院

  普陀山敬老院

  (三)先进福利院 1个

  定海区社会福利院

  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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