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市交通委、市安全监管局、舟山海事局组成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薛中顺(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顾辉辉(市交通委副主任)
竺学平(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寿中博(舟山海事局副局长)
成 员:尹仲青(市交通委安全保卫处处长)
赵圣荣(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处处长)
冯海东(舟山海事局海事管理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安全保卫处,尹仲青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2285066;传真:2285078。
二、整治活动的进度安排和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2006年3月20日至4月20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县(区)、乡镇成立由交通部门负责人任组长(乡镇由分管交通的副乡镇长任组长),交通、安全监管、海事、航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着手制订整治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06年4月21日至6月30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各县(区)完成本辖区内和本单位渡口设施、渡船、渡工和是否存在“三无”船舶等情况的调查,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管理工作台账,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阶段(200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监管机构、监管制度和人员、经费等情况。严格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渡船的通信导航设备、救生设备和应急等设备,渡工的资格证书和配员率,以及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渡船适航、渡工适任。检查渡口(渡埠)码头、港区软硬件设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阶段:验收整改阶段(2007年1月1日至4月30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由市、县(区)联合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由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公布经验收合格的渡口,责令不合格渡口限期完成整改。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5月1日至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