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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入开展“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全市紧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主流媒体公告专项整治的范围及重点,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营造全社会全面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全力防控重特大火灾的舆论氛围。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组织召开本级消防联席会议,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要召开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等有关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
  (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6月30日)。各镇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建筑和未申报消防手续的既有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分类造册、建档管理。各社区、村(居)委、镇区建设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等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认真开展好有关场所的调查摸底、分类造册和建档管理工作;负责发放和收集调查表格,并将调查表格于7月10前报辖区消防大队,由辖区消防大队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督促有关场所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实行集中整治,采取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彻底清除隐患。对经整改还达不到治理要求或拒不整改的场所,由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牵头组织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四)验收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组织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消防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中山社会稳定,各镇区、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处理好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镇两级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违法行为或存在火灾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要大力开展以“一畅两会”内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不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二)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各镇区、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把专项整治作为加强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集中力量认真抓好落实。在专项治理中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并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对所属行业或系统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认真进行复查督办,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尤其是各社区、村(居)委要负责小档口、小作坊和“三合一”建筑的排查摸底和整治工作,并分类造册、建档管理;镇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负责未申报消防手续的既有建筑的排查摸底和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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