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8年,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65所;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完成人员培训工作;完善社区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服务功能,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开通使用医保卡业务。深入开展“百名医师下乡帮扶农村卫生服务活动”。
附件:1、国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2、国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基本设备及价格估算表 (略)
3、广东省卫生站标准基本设备及价格估算表 (略)
4、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新改扩建业务用房及建设费用预算表 (略)
5、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建设计划及资金安排表 (略)
6、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设备补助及费用预算表 (略)
7、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设备补助计划及资金安排表 (略)
8、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补助计划及资金安排表 (略)
9、新改扩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划安排(略)
附件1
国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一、国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三、科室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四、人员
(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四)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工作相应的其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