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平政〔2007〕19号)
200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制机构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印发),努力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市政府决定对汝州市等33个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张志强等82名依法行政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大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向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学习,努力完成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为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平顶山市2006年度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集体(33个)
汝州市政府
卫东区政府
湛河区政府石龙区政府
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建委市人口计生委
市教育局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市广电局
市林业局市公用事业局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市质监局市烟草局
汝州市交通局舞钢市环保局
宝丰县审计局鲁山县物价局
鲁山县地税局郏县交通局
叶县地税局新华区环保局
卫东区交通局湛河区交通局
石龙区国土资源局
二、先进工作者(82名)
张志强 汝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孙景欣 汝州市国土资源局
吴 磊 汝州市环保局
郭金标 汝州市蟒川乡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