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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1.2 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广东电网、清远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清远电网应对和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

  (3)本预案用于规范广东电网、清远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清远市相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事故抢修与处置、恢复电力供应等工作。

  1.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的力度,提高公民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的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理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理能力。

  (2)统一指挥。在广东省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在市政府领导下,通过市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救、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设事故应急体系。清远供电局及各县(市、区)供电局按照电网结构和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相应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障措施,避免在突发停电事故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电力监管部门,市有关部门,各县级政府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市区、重点单位、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清远市应急机构与职责

  2.1.1 清远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清远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清远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经贸局和清远供电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市政房管局、交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局、安全监督局、广播电视局、物价局,清远军分区、武警支队,及飞来峡水电站、侨远电厂、阳山电厂、粤连电厂、潭岭水电厂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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