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清府〔2007〕4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995年以来,我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对各类公路站点的监督检查,规范公路上的执收执罚行为,健全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地遏制了公路“三乱”行为,保障了道路交通运输的有序畅通,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2006年年初,我市通过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国家检查验收。
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过程中,我市涌现出一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清远市监察局等45个先进单位和王耀国等60位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工作者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为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清远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清远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元月十一日
清远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45个)
清远市监察局 清远市法制局
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监督科 清远市林业局
清远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 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
清远市治超办源潭执勤点 清远市银盏交通稽查站
清远市公路局收费管理科 清远市佛冈交通稽查站
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清城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
清城区公安分局 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英德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
英德市浛洸镇人民政府 英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英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青塘中队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连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连州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