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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共建飞霞风景区峡江“安全畅通文明”航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营造文明优质的旅游环境,提升清远市文明形象

  通过开展共建活动,各共建部门切实做到寓管理、监督于服务,巡查时,热情耐心地向游客讲解安全须知及有关航行途中的注意事项,讲解船上消防、救生设备的使用知识,要求游客树立环保、安全、文明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的旅游环境。

  七、共建飞霞风景区峡江“安全畅通文明”航线的安全指标

  (一)水上安全形势稳定,不发生一次性死亡五人以上的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二)不发生涉及旅游客船安全的重特大责任事故;

  (三)不发生旅游客船造成的重大水域污染责任事故;

  (四)景区航道顺畅,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五)旅游船公司、船舶、船员达到规范管理

  1、旅游船公司人员配备合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各类台帐。

  2、旅游客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情况发生率在5%以下;

  3、旅游客船在飞霞风景区峡江内航行、掉头、停泊严格遵守航行规定,违章率在5%以下。

  4、旅游客船超载、装载不良违章率在5%以下。

  (六)对旅游客船的安全检查率达到100%;

  (七)提高海事处置反应能力,建立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的应急反应演习。

  (八)推行海事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地通过各种形式公布海事执法项目内容及有关安全管理法规、信息动态。执法行为合法规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无任何违法行政和违纪问题,执法错案率为零,有效投诉率不超过1%。

  (九)社会综合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

  八、实施步骤

  本次共建飞霞风景区峡江“安全畅通文明”航线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6年6月-2006年12月份)为共建起步阶段:

  (一)广泛征求交通主管部门、安监部门、船舶检验部门、航道部门以及旅游船公司等单位对共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海事部门的中心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安全、畅通、文明航线手册》,并做好共建“安全畅通文明”活动的宣传工作。明确与各有关单位的联络方式,成立共建活动协调机构。

  (二)按照实施方案,选择部分安全管理状况较好的旅游船公司及船舶作为创建活动的试点单位,对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加以改善,2006年底完成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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