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2007年度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清府办〔2007〕13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审计局制定的《2007年度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施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审计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二月八日
2007年度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2007年,全市审计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五届一、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争当山区发展排头兵的奋斗目标,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加大效益审计力度,注重发现和研究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创新,为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监督权力运行,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上,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控制项目总量;在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上坚持“两个并重”,积极推进效益审计,进一步加大专项审计调查比重,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以实现审计目标的实际需要为基础,合理确定审计项目规模,科学配置审计资源,控制审计成本,努力提高审计质量、水平和效率;在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部分项目审计的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独立自主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2007年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251个(市局46个、县级审计机关205个),其中国家审计署确定的项目8个、省审计厅确定的项目38个、市审计局确定的项目65个、县级审计机关自定项目140个(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
(一)社保审计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以摸清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现状,揭露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为目标,组织全市审计局对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各地企业年金、工伤保险基金及生育保险基金的资产、负债和基金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在摸清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各项基金收入是否真实完整,基金征缴的部门有无延压、截留和挪用资金,各项基金支出是否合规,基金的资产、负债是否真实、完整,有无将基金投入股票市场、委托理财、投资房地产和违规出借,社保经办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基金收支账户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是否在国库设立专户管理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下拨。本项目属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除清城区外,市局及各县(市)审计局各安排1个,2007年7月底前完成。